在美國匯款轉(zhuǎn)賬需要報稅?快來看看注意事項!
成立美國公司、在美國生活或工作多多少少會需要用到在美國轉(zhuǎn)賬、存錢的一些事項。那么,如果遇到下面的情景需要如何應(yīng)對?
7大情景解讀
情景1:我從海外帶了$50萬美元來美國,已向海關(guān)申報,現(xiàn)在想存到美國的銀行里。
將自己的錢存入銀行是沒問題的,但根據(jù)聯(lián)邦法律,美國銀行等金融機構(gòu)在24小時內(nèi)收到同一個人的累計1萬美元或以上的現(xiàn)金存款,就必須對這筆資金進行申報。這由銀行負責申報,不需要自行操作,但需要客戶提供相關(guān)信息給銀行。
如果30天內(nèi),銀行懷疑存款人故意每次存款不超過1萬美元,有可能牽涉洗錢、逃稅或其他犯罪活動,銀行也必須向IRS申報可疑活動報告(Suspicious Activity Report)。所以,如果這是你自己的50萬美元,該存就存,不要分多筆1萬美元以下存,因為這樣做反而會引起懷疑,還不如一次性存,一次性申報。
情景2:我持綠卡在美國生活,丈夫在中國無綠卡,每年從香港的銀行給我打20萬美元生活費。
這種情況你的資金需要申報。美國國稅局規(guī)定,一個美國居民(包括公民,綠卡持有者,工作簽證持有者,以及滿足實際拘留標準的人),如果收到超過價值10萬美元的禮物或者錢,都需要填寫Form 3520的表格申報。
需要注意的是,3520表格只是一個信息申報的文件,而不是納稅的文件;換言之,你向IRS申報贈與收入,并不代表你需要為此繳稅。
情景3:我有一個海外賬戶,里面有大約10萬人民幣,年底報稅的時候要不要申報呢?
如果你是美國納稅人,就需要申報。美國有一個條款,正式名稱為“海外銀行與金融資產(chǎn)帳戶申報” (Report of 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ccounts,F(xiàn)BAR),落實對象為美國納稅人。
主要是要求納稅人若在國外有一個(或以上)的金融帳戶(如銀行存款、投資帳戶、共同基金 Mutual Fund)或簽名帳戶 (signature authority),一年中任何時間的“總和”最高額超過1萬美元。同樣在每年報稅截止日4月15日前要用Form 114(e-filing system)向美國財政部申報。(注意:財產(chǎn)申報不代表要繳稅,所得收入和資本收益才要繳稅)
情景4:我持 H1B 簽證在美國工作,最近手頭緊,一位中國的朋友接濟我,從中國給我打了5萬美元。
在這種情況下,你并不需要做任何事情,理由見情景2。只要海外的親朋好友送給你的禮物或者錢沒有超過10萬美元,都不需要申報。
情景5:我持 H1B 簽證在美國工作,最近手頭緊,一位美國的朋友接濟我,在美國給我打了5萬美元。
美國的朋友與中國的朋友轉(zhuǎn)賬就是完全兩碼事了!這種情況下需要申報,并且美國朋友(贈予方)需要付贈予稅。
如果受贈方和贈予方都在美國,那就需要遵守國稅局對于美國贈予方面的規(guī)定了。要知道,就算是贈予也是有贈予稅的,但通常在美國是贈予方來繳稅,如果需要受贈方付稅則要聯(lián)系會計師幫忙處理。
然而,在以下幾種情況下,贈予是可以的:
(1)贈予部分的價值沒有超過每個日歷年的年額;
(2)幫他人支付學費或者醫(yī)療費用;
(3)贈予發(fā)生在合法夫妻之間;
(4)贈予對象是一個政治組織作為特定政治用途;
(5)用于贈予稅的表格叫做Form 709。
情景6:我持綠卡在美國工作,最近手頭緊,賣了些閑置的物品給一個朋友,他給了我2萬美元現(xiàn)金。
在這種情況下,你需要申報這筆現(xiàn)金收入。根據(jù)國稅局網(wǎng)站規(guī)定:公司或個人從某公司或個人收到1萬美元以上現(xiàn)金,在15天內(nèi)要向國稅局申報8300表。這個報表要寫明現(xiàn)金是從哪里收到的,社安號/公司稅號,地址,交易的種類,付款方式。
情景7:我持綠卡在美國生活,最近想買個房子,現(xiàn)金不夠,一個美國的親戚先借給我200萬美元,從美國的賬號轉(zhuǎn)賬給我的。
這個情況相對就有點復(fù)雜了,分兩種情形:
(1)親戚很好心,把錢借給你,但最后說不用還了。
如果不還錢,相當于這筆錢是送給你的,那么就等同于贈予,按贈予的法規(guī)處理。
(2)親戚還是很好心,借給你,又不收你利息。
如果是親戚朋友之間比較小的金錢來往,自然是沒有問題的。但如果金額過大,比如這個例子里的200萬美元,如果親戚還是堅持不收利息,那國稅局會把按照市場價格本來應(yīng)該收取的利息部分作為贈予來看待。
如果超過年贈予額,這位親戚將會被征收贈予稅。所以如果真的是親戚好心借給你,記得要付利息喔!
不同申報表格注意事項
常見的兩種申報表格Form 114和Form 8938的注意事項如下:
※ 申報表格叫做Form 114,需要網(wǎng)上申報。
還有一個條款,英文名稱為 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 ,簡稱FATCA。同樣適用于美國納稅人,不管你是居住在美國境內(nèi)還是境外。
FATCA是新增法,除了要求美國納稅人申報海外金融資產(chǎn)外,還規(guī)定:
(1)外國金融機構(gòu)要和美國簽約,必須答應(yīng)提供其美國客戶資訊;
(2)和美國做生意的外國企業(yè),都要提供主要(持股10%以上)股東的資訊給美國付款人;
(3)否則美國扣繳人所有付給外國金融機構(gòu)和企業(yè)的“可扣繳付款(Withholdable Payments)”都須要扣繳30%的稅給美國國稅局。
※ 申報表格叫做Form 8938
(1)居住在美國境內(nèi)(Taxpayers living in the US)
單獨申報:在報稅年度最后一天前海外總資產(chǎn)超過5萬美元,或是年中任一時間點超過7萬5千美元。
夫妻聯(lián)合申報:在報稅年度最后一天前海外總資產(chǎn)超過10萬美元,或是年中任一時間點超過15萬美元。
(2)居住在美國境外(Taxpayers living outside the US)
單獨申報:在報稅年度最后一天前海外總資產(chǎn)超過20萬美元,或是年中任一時間點超過30萬美元。
夫妻聯(lián)合申報:在報稅年度最后一天前海外總資產(chǎn)超過40萬美元,或是年中任一時間點超過60萬美元。
7大情景解讀
情景1:我從海外帶了$50萬美元來美國,已向海關(guān)申報,現(xiàn)在想存到美國的銀行里。
將自己的錢存入銀行是沒問題的,但根據(jù)聯(lián)邦法律,美國銀行等金融機構(gòu)在24小時內(nèi)收到同一個人的累計1萬美元或以上的現(xiàn)金存款,就必須對這筆資金進行申報。這由銀行負責申報,不需要自行操作,但需要客戶提供相關(guān)信息給銀行。
如果30天內(nèi),銀行懷疑存款人故意每次存款不超過1萬美元,有可能牽涉洗錢、逃稅或其他犯罪活動,銀行也必須向IRS申報可疑活動報告(Suspicious Activity Report)。所以,如果這是你自己的50萬美元,該存就存,不要分多筆1萬美元以下存,因為這樣做反而會引起懷疑,還不如一次性存,一次性申報。
情景2:我持綠卡在美國生活,丈夫在中國無綠卡,每年從香港的銀行給我打20萬美元生活費。
這種情況你的資金需要申報。美國國稅局規(guī)定,一個美國居民(包括公民,綠卡持有者,工作簽證持有者,以及滿足實際拘留標準的人),如果收到超過價值10萬美元的禮物或者錢,都需要填寫Form 3520的表格申報。
需要注意的是,3520表格只是一個信息申報的文件,而不是納稅的文件;換言之,你向IRS申報贈與收入,并不代表你需要為此繳稅。
情景3:我有一個海外賬戶,里面有大約10萬人民幣,年底報稅的時候要不要申報呢?
如果你是美國納稅人,就需要申報。美國有一個條款,正式名稱為“海外銀行與金融資產(chǎn)帳戶申報” (Report of 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ccounts,F(xiàn)BAR),落實對象為美國納稅人。
主要是要求納稅人若在國外有一個(或以上)的金融帳戶(如銀行存款、投資帳戶、共同基金 Mutual Fund)或簽名帳戶 (signature authority),一年中任何時間的“總和”最高額超過1萬美元。同樣在每年報稅截止日4月15日前要用Form 114(e-filing system)向美國財政部申報。(注意:財產(chǎn)申報不代表要繳稅,所得收入和資本收益才要繳稅)
情景4:我持 H1B 簽證在美國工作,最近手頭緊,一位中國的朋友接濟我,從中國給我打了5萬美元。
在這種情況下,你并不需要做任何事情,理由見情景2。只要海外的親朋好友送給你的禮物或者錢沒有超過10萬美元,都不需要申報。
情景5:我持 H1B 簽證在美國工作,最近手頭緊,一位美國的朋友接濟我,在美國給我打了5萬美元。
美國的朋友與中國的朋友轉(zhuǎn)賬就是完全兩碼事了!這種情況下需要申報,并且美國朋友(贈予方)需要付贈予稅。
如果受贈方和贈予方都在美國,那就需要遵守國稅局對于美國贈予方面的規(guī)定了。要知道,就算是贈予也是有贈予稅的,但通常在美國是贈予方來繳稅,如果需要受贈方付稅則要聯(lián)系會計師幫忙處理。
然而,在以下幾種情況下,贈予是可以的:
(1)贈予部分的價值沒有超過每個日歷年的年額;
(2)幫他人支付學費或者醫(yī)療費用;
(3)贈予發(fā)生在合法夫妻之間;
(4)贈予對象是一個政治組織作為特定政治用途;
(5)用于贈予稅的表格叫做Form 709。
情景6:我持綠卡在美國工作,最近手頭緊,賣了些閑置的物品給一個朋友,他給了我2萬美元現(xiàn)金。
在這種情況下,你需要申報這筆現(xiàn)金收入。根據(jù)國稅局網(wǎng)站規(guī)定:公司或個人從某公司或個人收到1萬美元以上現(xiàn)金,在15天內(nèi)要向國稅局申報8300表。這個報表要寫明現(xiàn)金是從哪里收到的,社安號/公司稅號,地址,交易的種類,付款方式。
情景7:我持綠卡在美國生活,最近想買個房子,現(xiàn)金不夠,一個美國的親戚先借給我200萬美元,從美國的賬號轉(zhuǎn)賬給我的。
這個情況相對就有點復(fù)雜了,分兩種情形:
(1)親戚很好心,把錢借給你,但最后說不用還了。
如果不還錢,相當于這筆錢是送給你的,那么就等同于贈予,按贈予的法規(guī)處理。
(2)親戚還是很好心,借給你,又不收你利息。
如果是親戚朋友之間比較小的金錢來往,自然是沒有問題的。但如果金額過大,比如這個例子里的200萬美元,如果親戚還是堅持不收利息,那國稅局會把按照市場價格本來應(yīng)該收取的利息部分作為贈予來看待。
如果超過年贈予額,這位親戚將會被征收贈予稅。所以如果真的是親戚好心借給你,記得要付利息喔!
不同申報表格注意事項
常見的兩種申報表格Form 114和Form 8938的注意事項如下:
※ 申報表格叫做Form 114,需要網(wǎng)上申報。
還有一個條款,英文名稱為 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 ,簡稱FATCA。同樣適用于美國納稅人,不管你是居住在美國境內(nèi)還是境外。
FATCA是新增法,除了要求美國納稅人申報海外金融資產(chǎn)外,還規(guī)定:
(1)外國金融機構(gòu)要和美國簽約,必須答應(yīng)提供其美國客戶資訊;
(2)和美國做生意的外國企業(yè),都要提供主要(持股10%以上)股東的資訊給美國付款人;
(3)否則美國扣繳人所有付給外國金融機構(gòu)和企業(yè)的“可扣繳付款(Withholdable Payments)”都須要扣繳30%的稅給美國國稅局。
※ 申報表格叫做Form 8938
(1)居住在美國境內(nèi)(Taxpayers living in the US)
單獨申報:在報稅年度最后一天前海外總資產(chǎn)超過5萬美元,或是年中任一時間點超過7萬5千美元。
夫妻聯(lián)合申報:在報稅年度最后一天前海外總資產(chǎn)超過10萬美元,或是年中任一時間點超過15萬美元。
(2)居住在美國境外(Taxpayers living outside the US)
單獨申報:在報稅年度最后一天前海外總資產(chǎn)超過20萬美元,或是年中任一時間點超過30萬美元。
夫妻聯(lián)合申報:在報稅年度最后一天前海外總資產(chǎn)超過40萬美元,或是年中任一時間點超過60萬美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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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時間:2019-12-13 閱讀:58次分享本文